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不可以退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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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不可以退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不可以退

一、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不可以退

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能退,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男方返还嫁妆是合理的。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女方借给男方的钱离婚时

债务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夫妻俩一起偿还。离婚时可不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割这笔债务,可不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独自承担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女方瘫痪男方可不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瘫痪男方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不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不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不可以退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不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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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以退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可以退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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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区别,婚前财产,嫁妆,嫁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那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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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丈夫想离婚,请问下,离婚嫁妆能要回来吗?嫁妆怎么处理的?法律有说明吗?
[律师回复] 通常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彩礼,而女方则会带一些财产作为嫁妆。司法实务中关于彩礼与嫁妆而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夫妻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呢?此时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
  
一、嫁妆的含义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我国旧时嫁妆大同小异。在山西民间,民俗讲究有合欢被、对枕及柜、箱、梳妆台等等,目前送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者为多。有些富裕人家甚至把生活用品统统备齐,称“半房嫁妆”,如果嫁妆包括全部生活和生产所需者,则称“全房嫁妆”。
  
二、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通过上面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尚未对嫁妆有过统一的立法,而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离了婚嫁妆怎么解决?离婚嫁妆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可以分割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必须知道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嫁妆”“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1、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出于以上的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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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能退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能退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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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嫁妆分割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方面的规定,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指定送给女方的,则应该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如果父母并没有约定,并且是在子女办理结婚手续之后赠与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要分割的。
离了婚嫁妆该如何处理?离婚嫁妆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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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结婚后彩礼和嫁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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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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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赠予给女方的嫁妆,请问嫁妆属于婚后财产吗
[律师回复]
1、婚后买房,不管是婚姻双方中任一方出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付款部分,如果他们不承认赠与,并且能举证付款权属人无法举证赠与证据的,父母可向登记权属人要求产权或经由判决要求出资部分产权。因为已婚,肯定子女的年龄超过18岁,18岁前父母如购房以子女名义登记产权的,视为赠与;但在子女成年后,父母与子女的财产不是同一家庭。除非声明赠与,否则,不能默认为赠与。按你说的,你们都给父母打了首期款收条,且注明为“共同购买”,则其实父母并非是赠与你们,是与你们合资购房,他们是事实的房产共有人,所占房产份额为出资份额。
3、供楼款由夫妻双方任一方给付,都视为共同出资。婚后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有的。
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双方有协定的,按约定办;没有协定的,一般按平均分配,不过一般会偏向女方。
5、购房后,如果要添加共有人,一般房产必须产权清晰,即没有抵押或者查封等限制登记变更的。在贷款期间,除非银行同意并且你当地的房管局开设相关业务的,才可以带抵押变更权属(房产证的产权人增加、减少,换人)和抵押登记(权属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年限、抵押额度、抵押房产相关内容更改等等),否则是不能办理的。一般银行是不配合办理的,要增加共有人的话,要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前或涂销抵押登记后。
6、购房后,如果添加的房产共有人是夫妻,并且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办理析产手续,添加另一方为共有人,析产手续免税,只需要支付很少的手续费,大约100元左右。如果添加的共有人为父母,因为你们在房产初始登记权属时没有登记父母的名字,则视为他们购买了你们房产的若干份额,须办理交易手续才可添加共有人。费用跟正常的房产交易相同,只是按所占份额的比例支付。比如他们占30,则按房产整体交易过户费用的30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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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能够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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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嫁妆能要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嫁妆与彩礼的区别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嫁妆”“彩礼”给予法律上的定义。但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方带给新郎方钱与财物的总和。彩礼以称为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出于种种原因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三、离婚时嫁妆能要回来吗  古时候,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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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嫁妆分割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方面的规定,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指定送给女方的,则应该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如果父母并没有约定,并且是在子女办理结婚手续之后赠与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要分割的。
女方陪嫁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方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第二种司法实践的情况是,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即使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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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把彩礼做嫁妆吗?
女方是否可以把彩礼做嫁妆在法律上并未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该情况属于民事行为,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可以的,但如果后期存在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的,应当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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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嫁妆可以要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嫁妆与彩礼的区别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嫁妆”“彩礼”给予法律上的定义。但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方带给新郎方钱与财物的总和。彩礼以称为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出于种种原因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三、离婚时嫁妆能要回来吗  古时候,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的嫁妆能要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嫁妆与彩礼的区别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嫁妆”“彩礼”给予法律上的定义。但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方带给新郎方钱与财物的总和。彩礼以称为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出于种种原因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三、离婚时嫁妆能要回来吗  古时候,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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