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欠钱的人找不到了该怎么处理怎么办
1、首先可以和对方合理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2、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
3、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4、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回信息也不说话的该怎么处理
遇到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准备好相应证据,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该途径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费用根据起诉金额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遇到欠钱不还的,可以先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准备好相应证据,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该途径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费用根据起诉金额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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