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9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一、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1)患者死亡;

(2)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缺失又或者是功能完全丧失,并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患者存在着特殊医疗依赖,并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比如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等。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良后果;

2、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3、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整形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医疗过失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进行赔偿。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7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医疗事故责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77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87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66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情形: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有什么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1)患者死亡;(2)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缺失又或者是功能完全丧失,并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患者存在着特殊医疗依赖,并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比如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等。
8浏览 2024-10-04
有哪些情形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二级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主要是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中度残疾、有器官严重功能障碍。例如患者双眼球被摘除,肾脏功能丧失,需要进行透析治疗,肺功能受到严重的损害,患者心功能不全,妇女患者的双侧卵巢缺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73浏览
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有什么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1)患者死亡;(2)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缺失又或者是功能完全丧失,并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患者存在着特殊医疗依赖,并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比如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等。
33浏览 2024-10-10
你好,我丈夫被送到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出现了医疗事故,现在人已经走了,请问我想知道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四级医疗事故: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的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或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过多的经济损失者。<br/>例如某医师,在为一患有胸腔积液的患者施行胸腔闭式引流手术时,手术前未对手术中所用使用的手术器械进行详细检查,以致在手术中将金属吸引器抽口掉入患者胸腔内。发现后虽及时开胸寻找异物,患者手术后恢复也良好,但由于手术医师工作上的疏忽,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痛苦和经济方面的损失,延长治疗时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br/>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br/>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br/>责任程度分为:<br/>(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br/>(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br/>(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br/>(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br/>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9浏览
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有哪些情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有哪些情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1)患者死亡;(2)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缺失又或者是功能完全丧失,并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患者存在着特殊医疗依赖,并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比如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等。
11浏览 2024-09-19
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十级伤残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十级伤残等级并不必然直接映射出相应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的分级分析需全面衡量医疗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过失程度、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客观且明确的因果关联等诸多复杂因素。通常情况下,十级伤残在医疗事故分级体系中可能被归类为相对轻微的级别,然而这并不能简单地进行直接的对等比较和划分。
43浏览 2024-11-03
什么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br/>一、医疗意外<br/>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br/>二、医用产品损害<br/>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br/>三、疾病的自然转归<br/>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br/>四、非医疗意外<br/>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br/>五、非法行医行为<br/>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br/>六、医疗差错<br/>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br/>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br/>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br/>七、并发症<br/>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br/>归纳起来,并发症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br/>(1)后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br/>(2)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具有突发性,即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自然规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br/>(3)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并非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导致。<br/>八、患方不配合治疗<br/>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br/>九、非人身损害纠纷<br/>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论文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330浏览
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43浏览 2024-10-03
整形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整形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简单地一概划归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根管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建议:先把自己的资料分别拿给几个专业口腔医生看过,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看,若都怀疑或大多数有怀疑,再提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br/>《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br/>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br/>(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br/>(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br/>(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br/>(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br/>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br/>《医疗事故条例》<br/>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br/>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br/>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br/>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br/>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br/>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br/>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br/>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br/>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br/>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br/>(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br/>(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br/>(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br/>(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br/>(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br/>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br/>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49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有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8****491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44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497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