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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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通常都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通常都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

一、通常都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

取保,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可以申请取保的主体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

2、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在一天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4、不能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5、不能损毁、伪造证据或者有串供的行为。相关机关还可以同时对其适用禁止令。

我国取保的适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打架致人轻伤可以申请取保吗

打架致人轻伤是否能够取保要看是否满足取保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人可以申请取保

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有权申请取保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通常都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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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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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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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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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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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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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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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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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申请的待遇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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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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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由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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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医药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有关费用)由该参保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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