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协议离婚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流程有什么
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流程: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我要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丈夫不同意离婚,也是有办法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请求,但丈夫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女方和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为双方出具离婚判决书,在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女方和丈夫的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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