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权合约怎么约定有效
男女双方签订孩子的探视权条款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法律怎么规定
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起诉探视权没有用怎么处理
如果说起诉探视权没有用的话,对方坚决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这是属于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不尊重,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还有可能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的。
不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理应正常的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这是身为孩子父亲母亲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探视权合约怎么约定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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