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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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哪些

一、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哪些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变更登记程序是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应当具体分析:

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予受理。但发现一方有故意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或者想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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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军人的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军人离婚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和一般的离婚程序有什么不同呢?请阅读下文了解军人离婚的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概述 在我国审理军人离婚这一类的民事案件都采取两审终审制度。就是说有 第一审判程序和 第二审判程序,第一审判程序是指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一般军人离婚都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这也是和一般的民事案件不同的地方。 二、 1、军人离婚的条件:原告是与此案件有着直接关系到自身权益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要存在被告;有诉讼请求和诉讼的事实和理由;是隶属于能够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2、军人离婚的方式和的内容:的方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其中书面的要按照被告人数,而口头需要由记入笔录,然后告诉对方。 军人离婚要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了解诉讼请求和提出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以及其中证人的名字、住址等等。 3、军人离婚的诉讼费用:每件交纳受理费10~5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超过一万元,那么会按照超过部分的1%交纳费用,双方都要承担。 三、审理程序 当收到状或者口头后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后是符合的条件就会在七天之内立案。 其中不予受理的情况有:怀孕及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原判决不准离婚在6个月后又再次的离婚案件;其他。 军人离婚一般采用简易审理程序,如果案情较为复杂的再转为其他审理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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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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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二、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怎样确定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夫妻有一方为军人的,原告应该去哪个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军人进行分别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另外一方为非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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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即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即非军人住所地管辖。
三、现役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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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 第一审程序和 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军人诉讼离婚的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军人离婚案件的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2、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3、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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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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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诉讼离婚的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军人离婚案件的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2、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3、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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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的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 第一审程序和 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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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军人申请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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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军婚,离婚有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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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离婚起诉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 第一审程序和 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有什么程序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军人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 第一审程序和 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案件的。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和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和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即: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请求离婚;
.小孩的抚养问题;
. 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离婚。
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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