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
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
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没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
3、有没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残疾人离婚有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残疾人离婚,对子女也有没有抚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没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没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亲戚有没有抚养小孩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如果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没有抚养的义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没有抚养的义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对于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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