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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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一、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省土地复垦补偿标准是什么

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至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的企业和个人,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企业和个人没有能力进行复垦,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也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复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三、土地复耕补偿标准是什么

耕地流失补偿费标准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计算,企业和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相应的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收回原土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合理建设期限确定补偿期限。其他土地损失的补偿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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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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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辽宁省鞍山市征用农民的土地应该赔偿的标准
[律师回复] 公益性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5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林地等)的预审耕地占用税3组织征地听证7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及征地工作程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1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防止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现象。。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5凡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减免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并足额及时补偿到位。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4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2。3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1房屋补偿标准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收空闲地
(二)其他税费1、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三,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先导性产业、占补平衡造地、施工期间服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合理调剂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8严肃财经纪律、补充扩大征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地方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4,在动迁投资范围内可细化补偿标准,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的不可预见费中列支。增加的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核定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征地管理费、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荒山、荒地,加强征地、动迁专项资金管理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2。2,按成本价给予适当补偿。。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4
(三)征地工作程序1、经济、群众等责任。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6因工程需要扩大征地以及动迁增加的费用。3。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一、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16万元。、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等构造物的动迁,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坟每座补偿300元、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报批、征地实施、电信、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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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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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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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类型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征收林地或者是其他农用地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13.8万元,如果征收的是集体建设用地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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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辽宁省工伤补偿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辽宁省工伤补偿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矫形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四级本人工资的75%: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自治区;(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标准:五级、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七级、八级。2;(
2)安装假肢;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由所在单位负责:(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报经办机构同意、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1;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
2,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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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的标准需要依据具体补偿的项目来决定,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的补偿标准均不同,需要依据具体项目来判定补偿标准。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具体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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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18年辽宁省辽宁市职工平均工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上年度平均工资是指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每年度当地的社会统计局会向社会和社保机关公布具体数字)。
二、当获得补偿时(赔偿不存在三倍内的支持),如果本人的实际收入在平均工资的三倍内(以下)法律是支持的,超过了三倍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以三倍为最高限额。
三、当获得高额补偿时一般都有法定的支持年限,只限于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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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类型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征收耕地的旱田的,那么就应当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如果是征收基本农田的水田的,那么平均就应当每亩补偿9.9万元,如果是征收林地的,那么应当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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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辽宁省产假多少天?辽宁省生第二胎产假多少天
[律师回复] 国家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湖北武汉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如果是晚婚则是128天,如果不是晚婚就是9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扩展资料:产假待遇第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
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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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用农民经营耕地每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无明确限定征用乡村土地的赔偿准则,具体准则根据第47条和当地土地情况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  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限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限定支付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准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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