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问题带来帮助。
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借条没有诉讼期限,但是借款纠纷有诉讼期限,诉讼期限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款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期限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期限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法律上的有效期是指诉讼期限。

借条的诉讼期限是三年。

一、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期限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况下,确定诉讼期限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期限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期限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期限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期限应自该宽限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超过诉讼期限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键咨询
  • 150****2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诉讼期限期限是多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条诉讼期限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规定借条欠条的诉讼期限都是三年,绝大多数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都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就拿借条来说,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债务还款期到期以后开始计算的,到期后对方没有还钱的,就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处理债务纠纷。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撤销权期限诉讼点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本条是对撤销权消灭的规定。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本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
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是否准予撤销时,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正是基于此种考虑,各国的立法往往都明确规定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
民法通则虽然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作出了规定,但是对撤销的期限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七十三条对此作了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不予保护。本条在借鉴国外的规定和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期限作了规定。
本条规定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也就是说在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对于何时起算该期限,本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本条
第二项对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的方式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可以以两种方式放弃撤销权:
第一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以明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对权利的处分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用口头的方法明确表示,也可以是用书面的方法明确表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撤销权的放弃。
第二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放弃其具有的撤销权时,并不一定要向当事人明确表示,他也可以以自己的行为来放弃该撤销权,如该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自动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向对方要求合同中规定的债权。还比如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违约而不是申请撤销合同等都是对撤销权放弃的行为。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了其愿意接受合同的约束,放弃了按法律应当享有的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就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
三、什么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本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是否准予撤销时,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正是基于此种考虑,各国的立法往往都明确规定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民法通则虽然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作出了规定,但是对撤销的期限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三条对此作了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不予保护。本条在借鉴国外的规定和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期限作了规定。
本条规定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也就是说在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对于何时起算该期限,本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本条第二项对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的方式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可以以两种方式放弃撤销权:
第一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以明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对权利的处分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用口头的方法明确表示,也可以是用书面的方法明确表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撤销权的放弃。第二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放弃其具有的撤销权时,并不一定要向当事人明确表示,他也可以以自己的行为来放弃该撤销权,如该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自动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向对方要求合同中规定的债权。还比如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违约而不是申请撤销合同等都是对撤销权放弃的行为。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了其愿意接受合同的约束,放弃了按法律应当享有的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就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的权利人不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
第三人,是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条欠条诉讼期限是多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行政诉讼受理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的时间限制
行政诉讼的时间限制是指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将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诉权。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如果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将对其不予受理或驳回,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获得保护。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行政诉讼法对一些特殊情况作了特别固定、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期限的,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提讼,人民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行政诉讼时效不作具体规定或者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具体行政行为一直或较长时间处于可受追诉的不确定状态,不仅在证据的取得上有一定困难,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而且不利于保障国家管理活动的开展,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1、一般诉讼时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期限的,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人自身的原因超过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借据的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如果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那个时候开始计算。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但如果权益受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法院就不再保护这个案件了。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那么就要按照特殊规定来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刑事诉讼逮捕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
民事诉讼调解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调解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和第九十四条,“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和第九十五条,“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可以得出,调解的程序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进行调解。法律没有规定调解的时间,在司法实践中,调解程序一般是1天。离婚调解要明确调解的目的。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己去和法官聊聊天,说说自己的想法,你退一步我退一步把案子结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幻想调解就能快速结案。这种对调解目的的认识可谓大错特错。对调解的目的可以从两个角度判断。法官想调解,主要是想案件尽快和谐解决,提升自己的办案调解率,次要目的是想通过调解对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及案件相关事实有一个了解。那么当事人去参加调解的目的是什么呢每个案件个案案情不同目的也不同,核心原理相通,都是为了自己的权益最大化,那么当事人在调解中的姿态和陈述就非常重要,目的就是要给法官一个好的印象,增强对支持自己的心理倾向。围绕这个核心目的,要有意的梳理自己的言行举止,要针对性的陈述。要避免不恰当的言词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而现实中就有很多当事人不注意围绕目的去说话办事。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人民不予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条诉讼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