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通知单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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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取保通知单位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取保通知单位吗

一、取保通知单位吗

取保一般不会通知单位。被取保人应当遵守取保有关规定,接受执行机关监督管理,配合执行机关定期了解有关情况。执行机关应当依法监督、考察被取保人遵守规定的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其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手机会定位吗

取保手机不会定位。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犯罪取保吗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若满足取保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通知单位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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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先生原本想通过协商来解决双方的争议,没想到单位拒不纠错还给他开出了《退工单》。看来官司是免不了了,但这个官司怎么打。先生反映,他是的一名质量监督员,工作多年,勤勤恳恳,没有差错。虽然他们是国有企业,但在用工上,他感觉还不是很正规。比如不发工资单、少缴社会保险等。他向单位反映多次,均不了了之。领导甚至还对他产生了厌烦情绪,还称,单位就是这样子,不服去打官司!随即人事科就开出了《退工单》,理由是“合同终止”。。先生着急了,他身体有病正在治疗,单位应顺延他的合同到医疗期满,现在怎么能说退就退呢再者,他签订的是“一定工作期限”的合同,工作还未完全结束就让走人,这不是非法解雇吗但单位置之不理,也不收他的病假单,仍将他一退了之。怎么有这么蛮横的单位明明有错在身,还如此毫无顾忌,难道就是因为财大气粗吗。先生也来了气,表示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单位讨一个说法。他说他来访报社就是希望弄清几个法律。:一是社保费的缴纳,二是合同期限的认定,三是医疗期的。。包括一些证据、时效、请求事项等法律。,他都希望记者一并给予指点。记者对此进行了分析。
首先,关于社保费少缴。,。先生负有举证责任。他说他合同上的工资是2000元,实际到手有3000多元,现在单位只按2000元缴费,这可以先到银行去拉一。工资收入明细单,取得证据后再要求单位按实际收入补缴差额部分。至于他反映的公积金。也是同理,可以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
其次,关于“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的。是比较麻烦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跟。先生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一定工作”如果未细化约定的话,争议就来了。怎么算完成何时可终止往往单位说了算。包括。先生所反映的签合同时的第一项工作已经结束,后来又接续了一个新项目,这都应算在整个合同之内还是属于原先的合同已结束而新任务的合同未签订呢这些都很难界定。
最后,关于合同该不该顺延的。,这应该是明确的。所以就算单位认为工作已结束并作终止处理,但如果。先生确实处于法定停工医疗期限内的必须顺延,否则同样构成非法解雇。对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很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有法定顺延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当然,记者也注意到,一些用人单位其实也是知道医疗期、顺延等规定的,但他们为了规避法律、侵犯职工利益,往往采取刁难手段,比如不签收病假单,或称病假单交晚了,退工在先。有的单位还说,光交病假单不行,还得将发票、病历记录等交单位审批,包括说,虽收到挂号信,但系复印件,单位不予承认等等。职工疲于应付,生怕稍有闪失而陷入被动。所以通过此案,记者还是希望应该有个针对性的规定来加以规范。阅读延伸:解雇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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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社保费少缴。,。先生负有举证责任。他说他合同上的工资是2000元,实际到手有3000多元,现在单位只按2000元缴费,这可以先到银行去拉一。工资收入明细单,取得证据后再要求单位按实际收入补缴差额部分。至于他反映的公积金。也是同理,可以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
其次,关于“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的。是比较麻烦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跟。先生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一定工作”如果未细化约定的话,争议就来了。怎么算完成何时可终止往往单位说了算。包括。先生所反映的签合同时的第一项工作已经结束,后来又接续了一个新项目,这都应算在整个合同之内还是属于原先的合同已结束而新任务的合同未签订呢这些都很难界定。
最后,关于合同该不该顺延的。,这应该是明确的。所以就算单位认为工作已结束并作终止处理,但如果。先生确实处于法定停工医疗期限内的必须顺延,否则同样构成非法解雇。对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很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有法定顺延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当然,记者也注意到,一些用人单位其实也是知道医疗期、顺延等规定的,但他们为了规避法律、侵犯职工利益,往往采取刁难手段,比如不签收病假单,或称病假单交晚了,退工在先。有的单位还说,光交病假单不行,还得将发票、病历记录等交单位审批,包括说,虽收到挂号信,但系复印件,单位不予承认等等。职工疲于应付,生怕稍有闪失而陷入被动。所以通过此案,记者还是希望应该有个针对性的规定来加以规范。阅读延伸:解雇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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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社保费少缴。,。先生负有举证责任。他说他合同上的工资是2000元,实际到手有3000多元,现在单位只按2000元缴费,这可以先到银行去拉一。工资收入明细单,取得证据后再要求单位按实际收入补缴差额部分。至于他反映的公积金。也是同理,可以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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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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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降薪,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律规定工资应该哪天发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三点: 1、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资10日、20日。因此。本案中企业认为的只要在一个月内无论哪天发 工资都是按月发工资显然是错误的。 3、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 二、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 1、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3、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克扣工资数目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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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通知到位吗
取保候审的通知一般都能顺利送达。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会按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告诉被取保人及其亲属。通知会详细说清楚取保候审的规定和要求,也会说清楚每个人要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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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单位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下是处以单罚制单位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行贿罪量刑刑法规定
刑法第390条规定的是“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391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起点标准:
(1)个人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20万元以上;
(2)个人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8万元以上,单位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16万元以上,并有多次行贿等严重情节的》》》查看全文
3、单位犯罪自首的处罚原则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可见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双罚制和单罚制,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例外。那么单位犯罪自首的处罚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单位犯罪自首的双罚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双罚制,即对单位处以罚金,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对罚金的具体数额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可以根据单位的自首情节酌情适当的减轻罚金数额。对同意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如自由刑、罚金等可以比照现行的自首制度从轻处罚(未同意单位自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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