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如果这一方是原告本人,其未到庭的,视为撤回离婚起诉;
2、如果这一方是被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缺席审判;
3、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不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开庭一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开庭一方不来的,法院会对这一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拘传。
如果不到庭的一方委托了代理人,并且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则可以不参加庭审,此时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怎么走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被告答辩。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双方到庭后,法院进行调解,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许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诉讼离婚一方诉讼不来怎么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