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

一、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一、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试用期

二、无效合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要承担责任;

三、合同期满仍保持事实劳动关系不能随意辞退;

四、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按有利劳动者原则确认。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哪些

1、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0、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关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8****90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75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230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28浏览 2025-01-31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br/>一、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br/>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br/>(<br/>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br/>(<br/>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br/>(<br/>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br/>(<br/>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br/>(<br/>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br/>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br/>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br/>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br/>3)外地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人员,须有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br/>4)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机构还需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br/>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br/>(<br/>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br/>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br/>1、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br/>2、签约时间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br/>3、办理手续应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带齐产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br/>4、注销时间合同注销时应马上带齐《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证》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否则出租人还需继续缴纳出租税,直到报停为止。<br/>5、缴税时间税局规定每月税期为1-15号,这段时间缴纳租赁税的人数较多,需要轮侯,如果每月15号以后缴纳下月税收及开具租金发票,则一般人数较少。
340浏览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有哪些证明力如何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许可证、招工应聘登记表、严谨考勤资料及雇员证词等。这些文件用以确认劳动关系,被仲裁委员会和法庭在处理案件时作为重要依据。
1浏览 2024-06-29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有哪些证明力是什么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上述证明材料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都会认的。
15浏览 2024-10-08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有什么证明力怎么样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明力: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都会认的。
34浏览 2024-10-21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家庭暴力事实认定证据有哪些种类的证明材料
家庭暴力的确凿证据多样。如报警记录,能显示暴力发生及警方处理;医疗诊治记录,像病历、诊断证明可证伤害程度;邻居亲友证词有效;施暴者书面确认、录音影像资料有高证明价值;与家暴有关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也能作证据支持主张。
0浏览 2024-11-0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是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7****456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5****89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941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