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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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判定需要哪些证据

抢劫罪的判定需要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

2、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赃物出让、出借、出卖的书证

3、准备犯罪工具的场所或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下列八种情形: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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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死刑立即执行情况包括哪些
《刑法》第263条明确,抢劫大罪中可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入户、公共交通工具、银行金融机构抢劫;多次或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或救灾物资。满足这些情形及其他法定标准,法院可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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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就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得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中若性质非常严重的,例如直接的情况,是会判处死刑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判处死缓的。抢劫的行为,无论抢劫金额的大小,都是属于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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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就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得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中若性质非常严重的,例如直接的情况,是会判处死刑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判处死缓的。抢劫的行为,无论抢劫金额的大小,都是属于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就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得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中若性质非常严重的,例如直接的情况,是会判处死刑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判处死缓的。抢劫的行为,无论抢劫金额的大小,都是属于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抢劫罪加重情节如何认定,抢劫会判死刑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抢劫罪加重情节如何认定,抢劫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抢劫罪加重情节如何认定
关于抢劫罪加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有相关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二、抢劫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 抢劫金融机构的。
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抢劫军用物资,严 重减弱战斗力的。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 虽有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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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包括抢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以非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虽然未明确提到侵犯人身安全,但其侵害重点在于财物而非人身。如果行为人仅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攻击他人以获取财物,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绑架罪等,而非抢劫罪。因此,现行法律规定下,抢劫罪不包含对人身安全的直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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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事后抢劫罪中,抢劫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事后抢劫的条件有哪些 (l)前提条件: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行为人以犯罪故意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只要已经着手实行(不包括预备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不管所取得的财物数额大小,在共犯中不管是实行犯还是教唆犯、帮助犯,都符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条件。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司法解释认为不能成为事后抢劫的行为主体,如果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罪。 (2)客观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当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 “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同于普通抢劫的“暴力”“胁迫”手段。 暴力、威胁的对象:没有特别限定,通常表现为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暴力、威胁的程度: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不要求事实上已经抑制了他人的反抗。但如果只是为了单纯的逃跑实施暴力,没有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例如,盗窃后被人发现,行为人为了逃跑,将手中的报纸朝后扔去的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3)主观条件: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如果行为人在实行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时被他人发现,为了非法取得财物,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直接认定为抢劫罪,不适用刑法第2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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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包括精神胁迫吗
[律师回复] 对于抢劫罪包括精神胁迫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包括精神胁迫吗
抢劫罪包括精神胁迫。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胁迫方式即精神强制,是以被害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使得其不敢反抗而被迫服从行为人的意志。该“胁迫”具有两个特征:
1、暴力性,即必须以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杀害、伤害等)相恐吓、以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为基本内容。
2、当场性,即胁迫的目的是为了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如果是以暴力相威胁,但要求被害人答应日后交出财物,也不属于抢劫罪中的“胁迫”,而是敲诈勒索中的“胁迫”抢劫罪中的“胁迫”方法的两个特征也就是本罪与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区别的关键点。
如果行为人以某种方式引起他人恐惧,但不符合这两个特征的,即使是非法获得了财物,也不构成抢劫罪。
胁迫是以实施暴力和其他侵害或使他人遭受某种不利相要挟,使他人在精神上陷于恐惧或不自由的行为。胁迫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使他人产生精神上的强制或恐惧,因此,具有刑法意义的胁迫行为是一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威胁行为。基于胁迫行为的危害性,有些国家的刑法单独设有“胁迫罪”。
但我国刑法中没有一般性的规定胁迫罪,而是对包含胁迫行为的犯罪进行了列举性的规定,只有基于特定目的的胁迫行为才被规定为犯罪。所以,在抢劫罪中,胁迫行为并不是全部的实行行为,而只是整个犯罪行为的手段性行为,它与后续的“取财”这一目的性实行行为共同构成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但何谓抢劫罪所要求的胁迫方法及其要求的程度如何,是司法实践部门认定的难题。尽管抢劫罪是司法人员耳熟能详的罪名,但对于其中“胁迫”的理解,仍然不够准确而且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观念上的误区。下文将着重对抢劫罪中的胁迫方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例如以长期居住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房屋主人赶走,事实上控制了房屋的,认定为对不动产本身的抢劫罪。注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将不动产过户给自己的,也成立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不是包括抢自己的东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不能算作抢劫罪的,不满足构成要件。如果这个钱是正当途径所得,那就是属于对方的所有权就会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构成要件: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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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包括抢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以非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虽然未明确提到侵犯人身安全,但其侵害重点在于财物而非人身。如果行为人仅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攻击他人以获取财物,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绑架罪等,而非抢劫罪。因此,现行法律规定下,抢劫罪不包含对人身安全的直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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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房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例如以长期居住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房屋主人赶走,事实上控制了房屋的,认定为对不动产本身的抢劫罪。注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将不动产过户给自己的,也成立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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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不动产是否包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例如以长期居住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房屋主人赶走,事实上控制了房屋的,认定为对不动产本身的抢劫罪。注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将不动产过户给自己的,也成立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抢劫罪的犯罪条件是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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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致人死亡包括过失吗
抢劫罪可能涉及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在抢劫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那么这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在司法审判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模式、主观心态以及案件背景等因素,来区分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例如,在抢劫时推搡导致受害者跌落并撞死,就可能会被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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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对象是不是不是包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例如以长期居住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房屋主人赶走,事实上控制了房屋的,认定为对不动产本身的抢劫罪。注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将不动产过户给自己的,也成立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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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为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通常认定抢劫罪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抢劫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通常是指年满14周岁的正常人。 2、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否则,一般不清视为抢劫罪。例如因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而强行扣留对方财物,用以抵债抵物,或者索还债款、欠物的,因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属于讨债、索物手段不当的行为,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不视为抢劫罪。 3、抢劫罪侵犯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抢劫财物。如抢劫造成被害人伤亡的,依然认定为抢劫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只是在定罪量刑时,会根据抢劫的结果,相应地加重处罚。 4、抢劫罪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实际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只要存在抢劫行为,就可以认定抢劫罪成立,至于有没有抢到财物,抢到多少财物等,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抢劫罪的罪名包括不动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的对象是否包括不动产 抢劫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例如以长期居住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房屋主人赶走,事实上控制了房屋的,认定为对不动产本身的抢劫罪。注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将不动产过户给自己的,也成立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事后抢劫罪构成的条件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事后抢劫的条件有哪些 (l)前提条件: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行为人以犯罪故意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只要已经着手实行(不包括预备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不管所取得的财物数额大小,在共犯中不管是实行犯还是教唆犯、帮助犯,都符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条件。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司法解释认为不能成为事后抢劫的行为主体,如果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罪。 (2)客观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当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 “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同于普通抢劫的“暴力”“胁迫”手段。 暴力、威胁的对象:没有特别限定,通常表现为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暴力、威胁的程度: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不要求事实上已经抑制了他人的反抗。但如果只是为了单纯的逃跑实施暴力,没有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例如,盗窃后被人发现,行为人为了逃跑,将手中的报纸朝后扔去的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3)主观条件: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如果行为人在实行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时被他人发现,为了非法取得财物,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直接认定为抢劫罪,不适用刑法第2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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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致人死亡包括同伙吗
抢劫致人死伤的罪犯和其共犯都要负法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所有涉案人员都要为犯罪后果负责,即使他们没有直接导致伤者死亡。这是因为共同犯罪具有整体性,“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要求共犯共同承担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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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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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对抢劫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抢劫罪最低可以判处犯罪分子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的时候则可以直接判处死刑。从轻减轻的处罚情形,具体如下所述: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 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2)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的
多人抢劫勒索案件,一共发生了五起,其中有六名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行使控诉职能,其诉讼行为对诉讼进程有决定性作用。
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②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③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④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⑤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⑥在审判前撤诉;
⑦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⑧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申请。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4、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多人抢劫勒索案件,一共发生了五起,其中有六名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行使控诉职能,其诉讼行为对诉讼进程有决定性作用。
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①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②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③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④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⑤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⑥在审判前撤诉;
⑦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⑧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申请。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4、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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