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培训机构诈骗罪怎样判
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诈骗案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刑罚执行结束后还需要还钱。
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2、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三、如何认定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
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认定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
(1)诈骗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诈骗的故意;
(4)各共同诈骗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诈骗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培训机构涉嫌犯罪的,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需要根据每个行为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作用来依法处罚。其次再根据涉案金额来确定量刑标准。以上是关于培训机构诈骗罪怎样判的相关介绍,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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