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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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

一、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

再次诉讼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判决书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

要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知道流程和怎样收集证据可以不需要律师。具体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要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知道流程和怎样收集证据可以不需要律师。具体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诉讼离婚一定判离婚吗

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诉讼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第二次诉讼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对女方家暴,诉讼离婚一次能判离婚吗

对女方家暴,诉讼离婚,不一定能判离。

法院处理家事案件遵循的原则是先调解后判决。在调解过程中,如果施暴者有悔改的表示,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家暴受害人可能考虑种种因素撤诉,给施暴者一次机会。如果调解不成,确实有家暴的证据,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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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要带资料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诉讼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要带资料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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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需要带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提讼,通过判决离婚。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 到人民向提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需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二、离婚诉讼要交什么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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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起诉离婚没判成在次起诉还需要带资料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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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的需要带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离婚。
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次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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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带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民事状,人民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 (三)还需向人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也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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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img id=coverImg src= style=display:none
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
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
第二次的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的离婚判决书。
第二次离婚会判离婚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第二次离婚必须判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而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解释规定了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同时,李某虽然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应该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第二次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次离婚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婚姻第二次起诉需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也是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 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 第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拿到判决书,对方不上诉的话,十五日后生效。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 当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婚姻中遭遇了出轨、家暴户或者是重婚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婚姻案件中,要想取得对方出轨、重婚、家暴或者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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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诉讼离婚需带什么材料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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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新车第一次年检的流程是怎样的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5、2014年9月1日起,6年内的6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试行免上线检测,即不需要上述资料中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直接向交警队或者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即可。相关知识:车辆年检办理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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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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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异地起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事诉讼如何异地,有哪些规定 可以异地,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1、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提出诉讼。 2、需要原告到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4、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6、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怎么确定民事诉讼管辖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级别管辖是在我国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受理。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具体规定是: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3)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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