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护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人,因此不可不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但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的成年人,可不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的成年人,可不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铁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离婚后另一方还是监护人
离婚后另一方依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子女关系依亲权而产生。父母离婚的,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间法定权利义务的终结,子女的抚养权可不可以归其中一方,但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
只有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人时,婚后另一方作为配偶才是第一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可不可以力的配偶作为第一顺序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不可以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可不可以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被监护人可不可以选择监护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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