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可不可以提出离婚
军人可不可以提出离婚。
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特别保护。如果是其配偶提出的,就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可不可以办理离婚;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按正常离婚程序进行办理,可不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不可以诉讼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配偶提出离婚则无需经过军人的同意。并且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与服刑人员可不可以离婚
与服刑人员可不可以离婚的,法律并没有对与犯人离婚做任何限制。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可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专门规定,服刑人员的配偶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时,应当向服刑人员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可不可以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与服刑人员可不可以离婚
与服刑人员可不可以离婚的,法律并没有对与犯人离婚做任何限制。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可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专门规定,服刑人员的配偶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时,应当向服刑人员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可不可以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军人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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