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诉讼离婚的手续:原告持起诉状到法院起诉;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所需材料为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协议离婚的手续: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房子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房产交易转绘办理。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取证。
3、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离婚小孩过户女方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离婚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父母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但各地区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大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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