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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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认定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犯罪构成都有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为侵犯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为实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

4、主观要件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刑法是如何裁量的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认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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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罪或嫖宿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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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统计申报是指中国境内的证券交易所及其结算公司和中国境外上市公司,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证券投资统计申报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该规程所称的证券投资系指非居民投资人对我国境内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及其派生形式,如在境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B股、在上市的H股、分别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N股、ADR和SDR等进行的投资。非居民投资人系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投资人。
证券投资的特点
1、证券投资具有高度的“市场力”;
2、证券投资是对预期会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的风险投资;
3、投资和投机是证券投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两种行为;
4、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不会增加社会资本总量,而是在持有者之间进行再分分析方法;
5、证券投资具有风险性。
6、证券投资具有收益性。
证券投资的分类
有价证券
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国家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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