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根据盗窃的数额的大小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公私财物主要指的就是公共和公民私人的财产。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1、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2、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3、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4、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四种特殊盗窃包括哪些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四个罪的行为对象不是数额较大的财物,也不是毫无价值的财物,财物的数额值得刑法保护就行,最少也要几百元。
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入户盗窃:非法目的入户,在朋友家做客时盗窃,不叫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凶器是为了抗拒主人抓捕用的。
扒窃:在公开场合盗窃对方随身的财物,不要求是贴身的财物,坐火车时盗窃行李架上的行李箱也算。
三、盗窃罪的认定该注意的特殊事项是什么?
(1)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2)为练习开车、游乐为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4)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5)秘密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应构成盗窃罪。
(6)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
(7)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虽未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情节严重,也应以盗窃罪论处;如果窃取少量财物,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 葬的,应按盗掘 古文化遗址、古墓 葬罪定罪处罚。
若是存在盗窃等相关的行为,此时在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盗窃的数额的大小。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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