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姐妹间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如何告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
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当事人可以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兄弟姐妹。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时,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老年人作为长辈,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体谅家庭成员的难处,遵循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家庭成员有过错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养子女对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的养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兄弟姐妹间是不是有赡养义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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