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复婚男女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怎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需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
1、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件。
办理复婚的手续一般如下: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的身份证明、离婚证等资料;
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据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的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办理复婚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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