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一直没结果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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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立案后一直没有结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询问案件的处理过程和下一步的计划。办案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2、申请立案监督:如果认为办案机关没有依法处理案件,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依法对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进行监督的制度,有助于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若是对立案一直没结果怎么办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一、立案一直没结果怎么办

如果立案后一直没有结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询问案件的处理过程和下一步的计划。

办案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

2、申请立案监督:如果认为办案机关没有依法处理案件,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是依法对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进行监督的制度,有助于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或者代理申诉、控告。

4、坚持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坚持主张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申诉、控告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物证、人证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总之,如果立案后一直没有结果,当事人可以采取上述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遵循法律程序,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二、补办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补办结婚证怎么补办

1、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3、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如果对立案一直没结果怎么办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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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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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以下案件可以向直接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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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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