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行政处罚算污点吗
酒驾行政处罚是否算污点,主要取决于处罚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首先,酒驾属于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会被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这些行政处罚会被记录在案,可以被视为一种“污点”。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污点”与刑事犯罪记录是不同的。刑事犯罪记录会更为严重,影响个人的社会信用等方面,且难以消除。而酒驾的行政处罚只是对个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此外,对于酒驾行为的处罚标准也会因酒精含量、是否为营运车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会更为严厉,包括拘留、罚款等。
综上所述,酒驾行政处罚可以被视为一种“污点”,但与刑事犯罪记录是不同的。个人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酒后驾车行为,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罚款是行政处罚吗
是。
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算累犯吗
行政处罚不算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规定: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受到行政处罚不属于刑法规定构成累犯的情形,所以行政处罚不算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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