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
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
股东大会人员出席人数并没有限制,但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权利有:
1、股东身份权,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一条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九十二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二、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是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法人能卖掉公司吗
一般来说,法人代表不可以擅自处理公司财产,股东大会才有财产的处置权。如果你是独资当然是完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如果是合资,就必须有股东开会决定,如遇股东意见不一致的,那就有股东比例大来决策处理,不一定要是法人才行。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法人代表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后者决策需要得到前者的授权,但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决定三者均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能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如果对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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