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拆迁过程中,并不是只有户主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房子。
拆迁房产的归属权是以房产证所登记的项目内容为准则的,换句话说,拆迁安置房的实际受益者应该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即在房产证上详细记载的产权所有人。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户主并非必然重合关系,因此,并不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就一定会优先发放给户主。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安置房转让协议有效吗
如果协议满足以下条件,通常是有效的: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协议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没有欺诈、误导或强迫。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要约与承诺:合同的订立要符合要约与承诺的法律规定。
合同格式与内容:合同格式应规范,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债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如果安置房转让涉及到债权转让,还需遵守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登记手续:安置房转让可能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完成登记,转让才能对外生效。
如果协议在上述条件下签订,且双方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安置房转让协议通常是有效的。然而,具体案件的效力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拆迁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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