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而导致的汽车受损问题,保险公司并非所有情况都会承担理赔责任。根据车损险的相关条款规定,仅当由于雷电袭击、暴雨侵袭、洪涝灾害、涝灾影响以及海啸发作等自然因素而引起的车辆全损或者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方才负有承担赔偿之责。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涉水行驶过程中车辆意外熄火后,车主试图强行进行二次点火,从而引发了发动机损坏等后果,那么此类情形将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然而,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际,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车主主动支出的一些合理而必要的费用,例如拖车费用等等,则仍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保障。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二、拖车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拖车费理解为保险条款中的施救费,按照施救费标准可以赔偿,必须有正规事故拯救公司服务发票,一般交警安排奥事故现场拖车的都要发票,注意维修厂拖车费用保险公司不赔偿。施救费标准各个保险公司不尽相同,基本上交警拖车的部分可以报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要赔偿但是必须达到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车损保险赔偿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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