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法人有什么风险
首先,是关于民事责任方面的可能性:第一种情况是,损失赔偿责任。
若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任意行事、疏忽大意或是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具体规约,而给公司带来了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依法享有权利要求法定代表人为该损失付出赔偿责任。
其次,就是关于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滥用职权而获得不当收益后,将这部分收益纳入公司财务管理的风险。
紧接着,我们再来说说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假使公司涉及非法经营、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藏匿财物以回避债务等活动,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向其征收相应的罚款;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也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依职责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处分。
然而,我们应当明确的是,法定代表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毫不知情且没有任何过失的话,是完全免责的。
最后,我们来讨论下列的刑事责任:原则上而言,当公司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尽管如此,鉴于大多数公司犯罪都是依照公司主管人员的决策进行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当公司发生犯罪事件时,除了施加给公司预定的处罚外,还有可能进一步追究公司主管人员及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常见的“双罚”制度框架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往往视同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帮别人开票有什么风险
这种行为涉嫌虚开发票,是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三、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做法人有什么风险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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