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议维持管辖法院是谁
首先,可由做出最初行政举措的行政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则诉讼法院还可以是进行复议处理的行政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基层人民法院。
此外,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以及高度重视后,各高级人民法院会根据自身司法实践经验,在辖区范围内选取部分机关设立为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行政案子的专门法院。
原行政单位以及复议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基层人民法院都有权参与并受理相关的诉讼案件。
同样,当复议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基层人民法院成为诉讼案件管辖法院时,原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与复议机构将被视为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走私罪的管辖法院是哪
人民检察院认为走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刑事案件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准确划分国家间对某些问题的管辖权,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复议维持管辖法院是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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