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劳务公司是否合法
(一)所谓「挂靠」乃依赖单一具备独立法律资格的企业单位作为依托,通常公认此种行为为当个体或团体借助其他企业单位之名号或资质,从而以被挂靠单位之名义开展生产经营性质的活动,且需向被挂靠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二)部分从事商业活动者,初创公司之际,未曾拥有固定办公地点,故在正式登记成立公司时,往往会采纳挂靠地址方案。
当前国内市场上有诸多挂靠地址可供选择,对于注册新设立公司来说,无论是何类型的挂靠地址皆有所应。
(三)挂靠地址亦称「虚拟地址」,实际上该地址并非虚无之地,而是真实存在,然而其唯一用途仅限于公司注册之用,而非真正的办公场地使用。
因此,挂靠地址实则成为创业初期节省运营资金的一种有效途径。依据《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承揽工程.
(五)禁止建筑的施工公司超越该公司资质等级所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的建筑施工的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或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公司要求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如果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对于以下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挂靠劳务公司是否合法”,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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