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能不能异地购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亦称为“交强险”,其全名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这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涉及的受害者(排除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在责任额度范围内进行赔付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责任保险。
这一制度是基于国家法律规定而建立的强制性保险制度。
为了确保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保障水平和基准保费标准,交强险实行了全国统一的保障内容以及标准。
这意味着,无论在我国哪个地区,只要选择投保的是同一家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交强险保费均无差异,同时也将享受到相同品质的保障待遇。
当车主需要在异地购买交强险时,只需驾驶至当地保险公司指定的办理地点,并携带有效的行驶证和上一年度成功购买的交强险保单,即可顺利完成投保手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强险能赔自己的修车费吗
交强险不能赔偿自己的机动车的修车费,因为交强险赔付的范围是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强险能不能异地购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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