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货车超高多少算超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在进行货物运输时,货物总高度自地面起计算不得高于2.5米,如有违犯,将视为超高行为。
具体来说,机动车所承载的货物总重量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的额定限度内,货物总长和宽均不应超越车厢的边界,同时还需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关于重型与中型载货运送车辆以及半挂车装载货物的总高度,自地面起到货物体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米;
其次,对于搭载集装箱货物的车辆而言,其总高度则限制在4.2米以内;
最后,对于其他种类的货运车辆,要求其货物高度自地面起测量不超过2.5米,因此,小货车作为其中之一,一旦超过该标准2.5米,便构成了超高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货车超载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扣3分;
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扣6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货车超高多少算超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