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假诉讼罪行,相关法律规定其应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的惩罚,同时也有附加罚金的可能性。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需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并非诉讼相对方的权益,而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原因在于虚假诉讼的同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犯的对象绝对不可能是相对方,只可能是第三方。
此外,我们需要对“虚假诉讼”有更深入的理解。
所谓虚假诉讼,即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策划与编造虚假事实及证据,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及执行权来非法占有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等人的财产或权益,以此达到某种目的的诉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罪由哪里侦查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我国享有侦查权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虚假诉讼处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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