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离婚官司收费标准
关于离婚官司的付费规定,设立了如下具体规范:
针对提起离婚申请的费用通常设定为50元至300元不等;
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只要财产总价值未超出20万元,案件受理费用则为50元至300元之间;
但资产总额如超越20万元之数,则需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则按0.5%的比例计算得出。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诉讼离婚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内容如下:
包括填写正式的离婚起诉申请书;
证明夫妻共有的所有财产的详细信息;
如有未成年子女还应准备其出生证明以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当然,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一般离婚诉讼费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般离婚诉讼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具体缴纳标准如下:
1、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2、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般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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