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
首先,双方在提名原则上有着显著区别。
具体来说,非控股股东无权参与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监事的候选人提名过程;
而控股股东则有权通过单独或联手其他相关方共同行使权力,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候选人展开提名工作。
其次,他们所拥有的股份份额也是反映其身份地位以及职权范围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中,非控股股东通常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不到30%;
相比之下,控股股东则通常需要持有超过30%的股份才能获得这一特殊权限。《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如何的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选出半数以上董事;
2、本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司30%以上的表决权;
3、本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本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控制公司。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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