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其实就是指发生在道路交通事故之后,相关责任人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要求,采取驾驶或遗弃肇事车辆的方式离开现场,同时还可能潜逃隐藏行踪的行为。
这种行为性质的判定,应该全面综合考虑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我们要评估行为人们是否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这里的认知不仅仅是从他们的口供中得到的信息,还要结合当时的时间、地点、路面状况以及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和经验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确定他们是否真正了解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由此来决定他们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范畴。
其次,我们要考察行为人们能否明确表现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主观意愿,无论这个追责范围囊括了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还是行政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要客观地评估行为人们是否确实实施了逃脱现场的行动。
只有当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且在行为人们首次接受事故处理机构处理之前的那一段短暂时间里,他们采取的逃脱行为才能适用于此规定中所定义的‘逃逸'。
对于那些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逃离事故现场之后,因为内心良知的觉醒返回现场面对处理,或者刚刚逃离现场就立刻被拦截并逮捕的人员,他们的行为同样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情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情形分类有什么
肇事逃逸情形分类有一些八种: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又回来了算逃逸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