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乃是公司原始股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乎程序地将自身持有的股份给予他人,使得他人得以合法获取其公司股东身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动。
股权转让乃股东行使自身股权权利的常见且广泛运用之方法,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享有通过法定途径转让其全额或部分出资的选择权。
在此过程中,若股权进行全额转让,则意味着原本出资方的原始股东身份亦将由新引入的受让方所替代,受让方将正式成为拥有该公司股权的股东。
然而,就公司本身的运营环境而言,尽管因股东变更而可能带来一系列的注册事项变动,但公司之法定人格却不会因此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转让原公司的债务谁承担
公司转让,原公司债务的承担,这里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转让股权给个人是利好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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