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老婆怎么不分割保单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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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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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案件中,女方未主张分割保单资产可能是因保单属于个人保险且受益人明确,或婚后双方分别购买。根据《民法典》,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但个人保险除外。离婚时,可退保平分金额或协商各自持有保单。更改受益人由当事人决定。因此,女方可能因保单符合不分割条件而未主张。
离婚老婆怎么不分割保单财产

一、离婚老婆怎么不分割保单财产

若想要确保购买的保险离婚后不进行分割,则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首先,该保险必须属于个人保险且收益人为被明确指定的人士;

其次,该保险应于婚后由配偶双方分别投保购买。

如此一来,便可有效规避离婚时分割风险。

自婚姻缔结之日起,除非经过两人的书面协议约定,否则无论夫妻哪一方以共同财产为己身购买保险,当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选择将其退保,随后将退保金额平均分配给双方;

亦可以通过协商,让各自继续持有原有的保单并独自承担续付保费的责任。

至于受益人的更改事宜,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策即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阐述了以下内容:

“在婚姻关系维持期内所获得的财产,无论其来源如何,皆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归属夫妻共有。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工资、奖励;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受赠财产,唯独依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的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对于此等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我不同意离婚老婆单方面可以离婚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老婆怎么不分割保单财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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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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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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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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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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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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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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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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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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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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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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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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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商议,如果双方商议不下时,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来进行分割,并且在提供女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是会优先照顾无过错方和需要抚养子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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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老婆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不少的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因财产分割问题而大打出手,甚至因此而闹上法庭。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实在是难以协商解决的,最好还是采用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更不要因此而发生肢体冲突。诉讼离婚的财产分配有其特定的办法,如果是由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对于此问题的解答必须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开始说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2
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不论是由老公还是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主要还是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但是要保护或照顾女方的权益,特别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时。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法律规定,如果因老公存有过错而致老婆离婚的,在财产分割上会侧重于将大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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