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4-23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禁渔期游钓违反保护水生资源法规,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处罚。单位违法同样受罚。禁渔期是为修复海洋生物资源,确保鱼类供应稳定。请遵守法规,共同保护海洋生态。
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一、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典的明确规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乃是指那些行为人违反了严厉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律法规,从而在严格受限的渔区、禁渔时段或者采用违禁的作业方式、手段捕获水产品,其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管制等严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禁渔期捕鱼这样的违法行为,同样适用上述法则进行惩处。

即便是对单位实施的此类不当行为,也会依法判处罚金

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情节严重的情况——无论是禁渔区还是禁渔期的不当捕捞,或是使用违禁器具或方法进行捕鱼(情节严重)时,也应受到相应程度的处罚。

禁渔期则特指由政府颁布的禁止或者限制捕捞海洋生物的重大活动时间段。

设置此期限,无疑是为了给大海充分的修复和修养机会,确保世代子孙都能有稳定的鱼类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禁渔期究竟几号结束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包括汉江(东西湖段35.3公里)、府河(东西湖段38.5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或者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收购、加工、销售前款规定的渔获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6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禁鱼期钓鱼怎么处罚
在指定的禁渔区域内进行垂钓活动者,应被没收其所有捕获成果及非法收益,同时面临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者,将被没收渔具,并取消其捕捞许可证资格;而对于情节尤为恶劣者,则需对其所使用的渔船进行查扣;如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将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禁渔期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违反“禁渔令“将面临哪些处罚?
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没收其渔获物、渔具、渔船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如何举报禁渔期出海的渔船
[律师回复] 电、炸、毒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3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禁渔期非法捕鱼怎么处理
禁渔期间非法捕鱼是违法行为。 根据法规,违规捕捞者将面临没收渔获和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还将被没收捕捞工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甚至可能失去渔船。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惩。 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海洋资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禁渔期违反渔业法的条款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禁渔期违法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几条处罚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我是海上长大的,我们这里都是要进行捕鱼来生活的,现在已经限制这几天是禁渔期,那么禁渔期捕鱼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禁渔期内的渔业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禁渔期违法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几条处罚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捕禁渔期捕捞算犯罪吗
在捕禁渔期捕捞是算犯罪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这一行为就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罪分子犯了此罪,一般是会被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更多与在捕禁渔期捕捞算犯罪吗相关问题,大家是可以从下方文章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禁渔期违法跟具渔业法第几条处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禁渔期违法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几条处罚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在禁渔期违法跟具渔业法第几条处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禁渔期违法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几条处罚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醉驾 > 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