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报废期是几年
关于摩托车之强制报废,明确告知如下:
1.两轮及轻便摩托车、轻型三轮摩托车等的强制报废期限设定为13年;
2.三轮摩托车的强制报废期限规定为12年;
3.此处需注意的是,此报废期限以摩托车注册登记之日为准。
若出厂日期晚于注册登记日期2年以上,则以出厂日期为准计取报废期限。
举例来说,如某摩托车3年前出厂,至5年后才完成注册登记,则其报废期将自出厂日算起,共13年或12年。
另外,若摩托车在已过检测有效期之后的连续3次机动车检测周期中仍无法取得合格证,亦将面临强制报废处理。
4.有关摩托车报废法规因地制宜,各地标准不甚相同。
可能存在更为严厉的报废规定,例如缩短报废年限。
故摩托车车主务必依据所在地相关制度详加了解并合规执行。
如发现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应尽早办理报废手续,避免违法行驶带来风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摩托车报废期是几年”,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