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种方面:
1、关于契税,需按房地产价格的百分之二缴纳;
2、至于印花税,则需根据房地产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
(二)费种方面:
1、所需支付的登记费用为人民币80.00元整;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房地产价格计算);
3、工本费为人民币20.00元整。
就离婚房产过户所涉及到的费用问题而言,诸多离婚夫妇最为关注的仍属是否能够免缴契税这一焦点。
在此需特别强调,不同地区关于契税的征收与否以及具体征收额度可能存在差异性。
因此,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之际,建议当事人赴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或者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
在律所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协助之下,便能顺利完成离婚房产过户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还需偿还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需要偿还,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除,所以夫妻离婚了也仍然需要偿还共同债务。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夫妻房屋过户费用怎么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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