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刮擦不知情离开交警怎么处理
倘若车主在无意中对他车造成了轻微碰撞,却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并且已然离去现场,面对这种情况,交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处置。
首先,他们会依据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存储的监控录像等多方来源的证据,全力以赴地确认那辆肇事车辆的真实身份。
一旦成功找出肇事车辆,交管人员便会联络该车主,请求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在此情况下,车主必须向交管部门明确阐述自己事先毫不知情,同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目击证人陈述等等)来支撑自己的陈词。
交管部门将会根据上述证据,以及这次事故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判断车主究竟是不是肇事逃逸者。
若经查实,车主确实事先毫无觉察,那么此人将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者,然而他可能仍需承担因碰撞事故所引发的损失赔偿义务。
关于具体责任的分配以及赔偿方式的选择,交管部门将有权依据事故状况进行调停,或者让涉事各方自行协商决定。
然而,若经查实,车主确属肇事逃逸,那么他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罚款、扣除驾照分数,乃至面临吊销驾照等严厉的处罚。
除此之外,车主还须面对因为逃避责任而进一步加大的损失赔偿负担。
因此,当发生碰撞事故之时,即使车主事先毫无察觉,他也应立刻停车,寻找对方车主进行沟通并商量合理的解决方案。
倘若实在无法找到对方车主,他也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告并交代所有的细节与经过,以免被视作肇事逃逸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刮擦不知情走了,事主查监控报警了,可以有保险吗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剐蹭别人的车辆,只要未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是可以通过保险来进行赔偿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刮擦不知情离开交警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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