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5-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侵犯他人个人信息并虚报税务数据已触犯刑法。涉及金额较小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获刑三年以下并罚款;金额巨大者,面临3-10年法律制裁;情节极其严重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需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分析和认定。
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

一、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

侵犯他人个人信息并借以虚报税务数据的违法行为已被视为触犯刑法,若涉及到金额较小,则将面临刑事责任,其中情节轻微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并追加罚款;

然而若涉及金额巨大,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在3-10年范围内面临法律制裁;若涉案金额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那么罪犯可能会被判处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最终判决结果,还要根据实际违法行为再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盗取别人信用卡透支2000元,会收到什么处罚

信用卡恶意透支怎么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
一键咨询
  • 163****4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少缴税款和漏缴税款的区别是什么
少缴税款和漏缴税款的区别在于,漏缴税款一般都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制度,或者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造成的,而少缴税款有可能是非主观原因,也有可能是故意少缴并纳税款,比如在账本上不列收入,多列支出,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企业联营取得股息红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交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10w+浏览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股息所得怎样缴税
[律师回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50万元2010万元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9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少缴税款和偷逃税款的区别
少缴税款和偷逃税款的区别在于,纳税义务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一般偷逃税款是故意的,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义务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判刑,但是少交税款不一定是故意的,也有可能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造成少交税款。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哪些情况不用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什么情况不用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什么情况下要缴纳印花税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大概有以下13种情况需要交纳印花税,以及对应的税率如下: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记载金额0.3‰贴花1
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记载金额0.5‰贴花1
2,营业账簿纳入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用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
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逃避缴纳税款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
逃避缴纳税款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犯罪手段不同、追诉标准不同这三种。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处罚标准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逃避追缴欠税罪处罚标准是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怎样查询房产税缴纳情况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查房产税是否缴纳? 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税和缴税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登录地方税务系统查询模块,按照网上流程进行查询。 (二)利用“地方税务”微信平台,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查询。 (三)利用“支付宝”APP,打开“城市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四)利用“市民云”APP,打开“城市发现/生活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缴税信息,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 一、买卖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9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些情况不能免缴房产税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如何查询房产税缴纳情况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查房产税是否缴纳? 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税和缴税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登录地方税务系统查询模块,按照网上流程进行查询。 (二)利用“地方税务”微信平台,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查询。 (三)利用“支付宝”APP,打开“城市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四)利用“市民云”APP,打开“城市发现/生活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缴税信息,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 一、买卖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怎么缴税
按照股息红利的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承包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税及哪些情况不需要缴税
[律师回复]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179号
第一条
第二款)。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其中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1600元(从2006年起开始执行的费用标准),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国税发〔1994〕179号
第一条第一款)。另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或者可以理解为是“企业的会计净利润-必要费用+可能每月领取的工资”。
2.税法上目前对经营净利润没有规范性的定义,只是强调按合同规定分得的利润。如果承包者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固定上交承包费),企业应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会计利润减去缴纳的所得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
3.如果承包经营企业有利润但未分配,仍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就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承包经营期间的亏损可以弥补,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税务信息查询 > 盗取别人信息缴税是什么情况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