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男女主角需凭各自携带必需的证件,共同前往设立于一方长期居住地点的市、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递交申请。
所需要携带的具体证件如下: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原件在这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必不可少,而复印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2)结婚双方的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关材料,若为集体户口,则需前往所在单位领取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盖上公章,同时本人的户口页原件也是必须的;
(3)结婚双方的红色底板的合照,此类合影照片一共需要准备两张。
对于曾经结过婚的人士,倘若就此提出再婚请求,亦应出示其离婚证件。
另外,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的地区,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则必须至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关检测,并将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一同交付给婚姻登记机关。
其次,双方面临的是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事项。
两位申请人必须亲身走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每个人都需要独立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第三步,双方当事人必须当着婚姻登记员的面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这一栏目签署自己的名字或者按下手印。
最后,工作人员会进行严格的审核,若满足相关规定,便可准予登记注册。
一旦确认了符合结婚条件,民政局便会发放结婚证;如果判定为不符合条件,则不会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原因。
如申请结婚的当事人由于受到单位或其他人的干扰无法取得必要证明,婚姻登记机关经调查证实确实符合结婚条件仍可以作出登记,给予结婚证。
自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同样也可能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如下: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且相互接受并坚持结婚的意愿;其次,男性年龄达到22周岁,女性年龄达到20周岁;第三点,双方都无固定的伴侣;
再婚者除了上述所需手续之外,还应附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然而,若决定复婚,便不必进行婚检,不过必须携带有效的法律凭证,通过法律程序登记的婚姻才能被认定为合法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男女双方结婚,要什么条件
结婚条件如下:
一、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双方达到法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女双方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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