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有什么办法让逃逸不成立
对于醉酒驾驶并逃逸的情况,法律上规定了明确的惩治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并逃逸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若是在这基础之上又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比如交通运输时肇事并且逃逸,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恶劣情况的,那么将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而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受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关于醉酒驾驶加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先是从发生交通事故开始,若有证据表明其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还未构成立案标准的其他犯罪行为的;
其次,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也属于加重处罚的条件之一;再次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还有就是驾驶载有乘客的运营机动车的情形;同时,如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没有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的话,也是需要严格处置的;以及在面对警方依法检查时逃避或拒绝配合,阻碍警方依法进行检查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况;最后,那些曾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接受过行政处罚甚至遭受过刑事审判的,以及其他可作为犯罪重点打击的情形也都属于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驾有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的处罚如下:
1、酒后驾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驾有什么办法让逃逸不成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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