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5-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中国刑法第196条主要规定醉驾对驾驶证的影响。醉酒驾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将吊销驾驶证。 若因酒驾运营车或醉驾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醉驾运营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考。若醉驾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并涉刑,将终身禁驾。
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一、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关于醉驾机动车驾驶证的影响规定如下:

醉酒后不论是驾驶运营还是非运营机动车辆,均会直接吊销驾驶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因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导致的驾驶证依法被吊销,那么在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若是由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而依法吊销其驾驶证的话,更是长达十年内无法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若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严重的、涉及到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那么终身将失去申请驾驶证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国刑法193条内容金额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国刑法193条规定的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通过编造投资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利用虚假经济合同和证明文件,或者利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等多种诈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数额较大的贷款的行为;

其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就应进行立案侦查。贷款诈骗罪是的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4****7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8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6****91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307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99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中国刑法第196条主要规定醉驾对驾驶证的影响。醉酒驾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将吊销驾驶证。 若因酒驾运营车或醉驾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醉驾运营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考。若醉驾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并涉刑,将终身禁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听过刑事国家还给赔偿,想咨询下刑事国家赔偿标准内容是?国家赔偿的内容有?谢谢
[律师回复]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⑦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⑧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根据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
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
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国盗窃法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我国盗窃法具体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律电报的、。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窃。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珍贵文物,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为窝藏赃物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诈骗,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一十条
第一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毁弃邮件,情节严重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一)盗窃金融机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复制的电信设备、抢夺罪、拘役或者管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营业范围国内贸易的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国内贸易主要是指在中国国内进行的商品的买卖、现货仓单市场交易等在境内发生的交易的总称。贸易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3.包装材料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14.酒店设备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工商查名预拟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3.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会计人员照片,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办公场所租赁证明,产权证明,居住证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96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我们想要跟您了解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哪些内容的呢、。谢谢您能够帮助我们处理下这个问题。谢谢。
[律师回复] 您好,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家名称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名称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名称决定权”。这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现行法律规定,在登记的地区内,其他组织就不得再以相同的名称进行登记。在同一地区内,数个组织曾使用相同的名称的,只要其中一方将名称登记后,其他各方不得再使用原来的名称,否则就是侵权。当然,名称使用的范围,仅以登记核准的范围为限。同时其独占使用权,也限于在同一行业,不排除不同行业的使用。但显然此种做法已不适合全国一个大市场的要求,目前已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的限制。  
(三)“名称变更权”。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变更的范围,依名称权人的意愿,既可以是部分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变更。但对经过登记的名称,变更后的名称即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不生法律效力。  
(四)“名称转让权”。这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而且,既然名称权可以转让,自然名称权就可以继承。尤其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组织形式,当参与经营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自然会发生名称权的继承问题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法规定第196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法规定第196条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我们在做一个法律课题,有些资料我们找不到,那么请问最新国家赔偿法条文具体内容是什么?请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五条国十条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国五条”仍然是今年4月份“国十条”的延续,但是,与“国十条”相比,“新国五条”更为严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规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政策的最新表述是“暂停发放”,相比“国十条”更加强硬,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被“一刀切”叫停。二是新规对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全国一律最低30%,而“国十条”中并没有这么高的要求。国十条”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三是新规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此前,由于“国十条”的下发,购房者想出了迂回应对方式——利用原先的房产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再购新房,新规将杜绝这种“打擦边球”现象。四是新规首次提及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要求,规定对有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放贷或贷款延期。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中国刑法196条内容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