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驾驶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怎么划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即年满十六周岁方可驾驶车辆。
因此,未成年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该情形将被视为“交通肇事”,应由交通警察依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以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比重。
在处理此类型案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会依据每位涉案人员在导致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所产生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过失程度,从而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成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性
未成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定为无证驾驶。交警部门根据事故起因和所起作用确定当事人责任后,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在民事赔偿方面,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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