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夫妻一方拒绝生育,不可直接诉讼。若离婚且一方放弃抚养权,另一方需承担抚养费,包括生活、教育及健康费用。费用根据家庭需求、双方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定,通常为月收入的20%-30%,多子女可适当调整,但不超过50%。无稳定收入者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水平。
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

一、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中,若某一方愿意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由另一方负责承担这个责任,并为之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即抚养费

这里所指的抚养费不仅仅包括孩子日常所需的生活费用,还包含了对其接受教育以及健康保障方面的投资。

具体而言,子女抚育费的金额需根据家庭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公平公正地加以考量与制定。

具体来说,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的平均标准可以设定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而如果子女抚养需要承担的人数超过两人,则可以适度向上调整这一比例,但一般不应高出其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总额可参考当年的收入总和或者本行业平均的收入水平,再按照上述给定的比率进行评估与结算。

当然,在出现特殊情形时,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适当上调或下调这样的比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一方不知情是否可以不承担债务

夫妻一方不知情不一定可以不承担债务。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不知情的这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可以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4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夫妻分割共同财产诉讼提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8条增加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第19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和全家共有的财产。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属于家庭共有的财产,因离婚而离开家庭的一方可以以共同共有有人的资格,分得其应有的份额。未成年子女通过继承、受赠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属于其本人所有,有离婚后负责抚养该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对于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依法判决。
人民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人民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件时,应当做好调解工作。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人民可以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到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由居住地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3、其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1、当下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但是仍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双方中其中一方不同意,想要离婚却离不成,我觉得,这可能需要法律的手段来介入。
2、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它明确了一系列夫妻一方想要通过提起诉讼离婚的各种条件。
3、若因双方的感情破裂,生活不和睦等,单方提起诉讼,法院也是会准许离婚的。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一个是若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对家庭成员有暴力行为,甚至有些时候直接就是虐待的,这些行为会为一个家庭带来阴霾,因此这种状况下,可以向法院单方提起离婚诉讼。第二个是若婚姻中双方其中一方犯了重婚罪(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此罪),或是与其他人同居,这种情况下,不利于夫妻的居住与感情,法院也是准许离婚的。
第三个是因为感情出现问题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第四个是若夫妻其中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教育之后仍然没有改掉这些毛病且让人无法忍受的,可以要求离婚。第五个是夫妻其中一方被宣布失踪,满一定期限后,因其不能履行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可以由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第六个是适用于其他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了裂痕(这里的裂痕主要是让双方的感情完全破裂)的各种情况。夫妻之间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当然不仅仅局限于以上的情况,具体情况还是得具体分析的。
当然,若双方之间没有特别大的过错,就是婚姻生活过不来,也是有机会、有途径可以离婚的,诉诸于法律,相信会有解决之道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中哪一方能提起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何提起诉讼离婚
[律师回复]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区在外省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那么是可以在外省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诉讼怎么提起
夫妻一方出轨,可以写好起诉状到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法院一般会先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处离婚,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10w+浏览
行政类
夫妻两个离婚,一方由外遇,劝说无果只能离婚里额,现在由30万房产一套,怎么做才能拿到更多的房产分割呢,谁知道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对于你的提问,分析后结合实际的婚姻案件审判情况下,一一对你进行解答。
1,现有房产价值30万,如女方起诉离婚,该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房子30万元,可以判给男方,男方给付你15万元的房产分割款。房子如确为婚后购买,即使是产权落在男方名下,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用男方外遇和同居为由起诉离婚,时候可以多分财产?是否需要收集证据?
男方有外遇,是在婚姻生活中有过错,你可以离婚的同时,提出赔偿,可以多分财产或得到补偿。但你需要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实。
3,分财产时儿女是否可以分到财产?
小女儿已经出嫁成人,不能分到你们的财产。
4,离婚后如果儿女全都判给女方,是否会对财产分配产生影响?
儿女判给女方后:也就是说,男方年龄大了后,关于抚养问题,是不是就跟女儿没任何关系了?
女儿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问题,也不会判决给任何一方。男方在女儿未成年时尽到了抚养义务,待无生活能力时,女儿应对男方进行赡养义务。
婚姻出现严重危机,无解决办法时,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比例。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分担问题。
以上是我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吗问题的回答,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可以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起诉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状,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夫妻的共同债务的判定是基于夫妻家庭的共同生活的需要产生的债务来确定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一方不要孩子可以提起起诉讼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