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的处理方式需视实际情形而定。首先,若在婚姻签订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这处房产便明确只属于出资人所有,另一方则无法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其次,若在婚前,其中一方需要通过贷款来购置房产,而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双方携手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这种情况下,婚后所偿还的房贷部分及其占用的增值份额,将作为共同财产被予以分配。当然,若在双方之间存在着其他针对房产分配协议的话,应该以协议为准。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先前一方贷款购房且婚后共同承担还款任务的房产分配问题,应依据实际还款比例来对房产进行合理划分。
若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上诉至法院,法院会在衡量各种因素后给出一个具体的分配方案,这个方案不能简单地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处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在结婚之前,对方已经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获得了房产证,那么这个房产将会被视为对方的婚前财产,在此种情况之下,当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此处房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全额付款购买的房子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彼此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两人名字,只能是彼此财产,最终都会按房屋所有权市场份额来切分;结婚前一方付款首付,且只登记在自身户下,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一同还贷的那一部分就是属于共有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之前买的楼,婚内有一子离婚怎么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